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9月份厅务(扩大)会,听取了江苏省高淳国际慢城旅游度假区规划环评审查情况,8月份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形势分析、9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等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江苏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水产养殖业污染物控制技术规范》《河网水功能区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规范》《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指南》,以及我省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相关配套文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是立足中国国情提出的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方略,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近年来,省生态环境系统按照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总要求,通过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等方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遵循减污降碳内在规律,创新政策措施,优化治理路线,重点围绕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业园区限值限量管理、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生态安全缓冲区和“生态岛”试验区建设等,开展创新示范,充分利用现有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协同促进低碳发展,推动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现实路径。
会议强调,非现场监管是新时期生态环境数字化智慧监管的方向性改革,是国家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创新推行科技监管、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的要求,也是省委、省政府部署“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和部省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的要求。全面、持续、准确收集被监管对象的数据信息,系统开展数据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实施精准监督管理,是实现非现场监管的决定性、基础性工作。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一系列创新举措,整合信息资源,打通数字壁垒,研究建立了江苏“环保脸谱”体系,开展非现场监管工作,有效提升执法监管精准性。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工作,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通过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和数据质控技术规范,细化生态环境部门及排污单位的相关责任,明确各项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堵塞排污单位数据弄虚作假、逃避监管的制度漏洞,解决数据真实性问题。健全非现场监管工作的流程体系,确定非现场监管对象名录动态管理机制,形成预警和结果运用的基本规则,并在水、气、危险废物领域加快应用,同时衔接生态环境指挥调度工作机制,形成问题发现处置的闭环。完善非现场执法工作程序,规范涉嫌违法行为的线索归集、数据审核、立案调查、实施处罚及后续管理等各环节的执法行为,建立异常数据审核技术规范,让数据直接用于执法真正落地。
会议指出,我省大部分地区属于平原河网区,水系相对发达,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需求迫切。农村生活污水、农村厕所粪污、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污染、工业废水、生活废弃物等污染物入河,是农村地区形成黑臭水体的重要原因。为加强我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有必要针对江苏农村地区黑臭水体,编制相应的治理技术指南,《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指南》的制定将有助于指导我省农村地区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治理、效果评估和长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我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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