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听取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建议,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执法工作,10月8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王燕枫组织厅固体处、执法监督局、固管中心和常州等8个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召开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座谈会。省环保集团派员参加。
会上,常州、南通、扬州、泰州等4个设区市和宜兴、贾汪、灌云、大丰等4个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先后围绕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情况做交流发言,汇报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危废综合利用单位监管难、现场执法过于侧重末端等实际问题,并就强化涉危废案件移交、完善全生命监控系统功能和出台相关标准规范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厅相关处室(局)针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建议分别进行了回应。
随后,厅执法监督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涉危废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要求各地加快推进案件办理进度,推动结案闭环;对近年来涉固危废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和相关线索开展“回头看”,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填埋等违法行为。
厅固体处通报了涉案危废处置情况,要求各地对涉案危废制定具体处置方案,明确处置单位和时间节点,确保2021年底前处置到位;认真落实省厅进一步加强危废环境管理通知要求,切实做到“五严格七严禁”,严禁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输和利用处置危废,严禁借应急处置和行政代处置名义逃避监管,切实防控危废环境风险。
省固管中心通报了省危废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要求各地持续做好系统运用,在落实涉危废单位纳入新系统管理、重点企业视频全接入要求基础上,健全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四个关键节点“二维码”运行机制,严防非法“体外循环”。
省环保集团介绍了小量产废企业集中收集体系建设以及与省危废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联网情况,下步将继续对有需求的地方提供技术和业务支持。
王燕枫认真听取了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和厅有关处室交流发言,深入总结分析了当前各地危险废物监管和执法衔接情况,要求各地加强危废产生处置形势分析,督促涉危废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研判涉危废案件查处和新系统运用过程中发现的实际问题,重点做好“抓主要矛盾、抓危废集中处置能力建设、抓危废存量削减、抓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运用、抓涉危废大案要案”等五方面工作,切实做好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衔接,坚决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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