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查成常态!年底前都将继续!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17-08-31

环保部近日通报,要将从严治理“散乱污”企业作为强化督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对无法升级改造达标排放的企业,今年9月底前一律关闭。

  环保形势极其严峻

  京津冀及周边:无法升级改造达标排放的企业9月底前全关停,将断电、断水、清场地

  据央广网、上海证券报消息,环保部7月14日通报,截止6月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8个城市已经核查出“散乱污”企业17.6万家,对无法升级改造达标排放的企业,今年9月底前将一律关闭。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开展三个月以来,强化督查组已经检查超过3.2万家企业,其中超过2万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占比达到64%以上,尤其是“散乱污”企业问题,治污设施不完善等违法问题数量突出。

  “到6月底,各地核查上报的‘散乱污’企业达到了17.6万家,9月底,要求不能进行升级改造的企业一律要进行取缔关闭。

  到了冬季如果发现这类问题,不但要严格处理企业,也要追责地方政府。通过强化督查,希望能解决大气污染治理中的顽疾。 ”
田为勇介绍说,环保部执行非常严格的销账制度,以“散乱污”企业整治为例,对要关停的企业必须实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

  此前,对于强化督查覆盖面过大,“环保督查影响地方经济”的说法引发了广泛关注。

  对此,田为勇回应,对环境违法企业采取高压态势,并不会影响社会经济正常发展。“没有手续,没有治理设施,没有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三无企业在哪里都不应该存在。

  新环保部长:要使“五步法”见效

  今年是环保部第三年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但田为勇表示,部分地区对环境违法查处力度仍显不足,京津冀地区查处案件数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河北吉林等八个省区市超过50%的区县没有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

  “如果史上最严‘环保法’规定的几样武器都没有使用过,又怎么算是‘环保法’落地?”田为勇称,过去,环保执法只有罚款一种手段,现在,四个配套办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多强制的权力。田为勇表示,将继续加大力度,促使基层执法取得实效。

  在“环保法”紧锣密鼓落实的同时,督查风暴也在遵循新环保部长李干杰的“五步法”而有序推进。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今年6月27日新环保部部长李干杰上任,上任后的第一项公开活动,即接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的第四批培训人员。

  会上,李干杰提出“五步法”环保督查的新管理思路。

  所谓的“五步法”,即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的一套“组合拳”。

  具体而言:

  第一步:督查,即督查人员到现场发现问题。

  第二步:交办,涉及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问题,由环保部将给当地政府发文件正式交办,即“记上了账、挂上了单”。

  第三步:巡查,环保部各司局派人巡查各地政府“挂的单”是否完成,进度如何?

  第四步:约谈,若巡查中发现治理进度缓慢、整改不力,环保部将约谈地方政府有关领导。约谈后,环保部还将再派人“回头看”。

  第五步:专项督察,对于仍然“无动于衷”的地方,还将启动“机动式”“点穴式”的中央专项督察,追责到人,以保证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环保督查不会停 重点督查到年底

  接下来的一个季度,环保督查不会停,不仅不会停,还将重点督查到年底。
9月督查重点:

  9月底前,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行为。

  督查各地是否完成错峰生产方案及名单制定工作,重点行业中不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并按《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审批或备案。

  10月之后督查重点:

  (一)“小散乱污”企业10月底前取缔任务完成情况;

  (二)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10月底前淘汰工作完成情况;(三)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情况;

  (四)钢铁、水泥等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情况;

  (五)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

  广受诟病的‘一刀切’被叫停?

  并非只有坏消息,广受诟病的‘一刀切’问题,已经得到了各地政府的正视。

  成都市发布《关于扎实做好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的紧急通知》,叫停环保问题整改“一刀切”。

  要求对涉污企业分类处理,相关部门在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中,既不能矫枉过正,也不能以偏概全;既要回应部分群众合理环保诉求,更要兼顾广大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决不能简单一关了之。